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比选项目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比选项目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我院2020年2月18日和2020年2月25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比选项目供应商比选公告及报名情况,请经审核符合投标要求的已报名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参加院内比选。
一、比选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比选项目
二、比选时间:2020年4月24日下午14点
三、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九号楼2楼(监察室旁边)
四、比选资料准备(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
1、报价资料: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每个包件分别按附件一《院内比选报价开标一览表》进行填写报价,填写要求按照表格末尾填写说明填写,需分别提供活页纸质版5份和相应电子版表格,竞标价格须按照产品最小质量单位报价,精确到“分(0.01元)”。例:A营养粉:xx元/听、袋、罐,A营养粉:0.01元/克;B营养液:xx元/听、罐,B营养液0.01元/ml。
2、请参照附件二《2020年耗材比选评分标准》准备五份相关证明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内容如下:
(1)投标公司、厂家相关资料: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证明产品性能质量相关资料:产品样品、产品说明书、产品详细资料(如宣传册、质量认证证书等),请按招标清单顺序进行装订。
(3)证明业绩优势相关资料:如产品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清单、同采购人档次医院的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鲜章等。
(4)证明服务和配送能力相关资料:如针对本次项目做出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服务配送方案、技术支持、配送速度及人员、车辆响应情况、配送仓库地点、库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达到各类疾病特殊人群的营养支持要求,各营养素及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各类营养产品凡能提供大型临观报告的,可优选择用。2.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地址,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及保质期。3.营养产品有在三甲医院的服务经验,提供≥2家相关证明材料。4.如若中标,企业(供应商)配送货时,每批次均需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送货单。5.所供产品原则上要求:是出厂3个月内的产品。若医院订货产品离保质期三个月仍未使用完,中标企业(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6.送货周期:订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品送到我院指定库房。7.订货量:根据临床科室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每批采购量,不论数量多少,中标企业(供货商)都需无条件配送。8.竞标人需承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风险担保,若售后服务响应慢、态度差或产品出现异常情况,我院有权无条件退货或立即终止相关合同。9.所投产品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上述资料(纸质版和存有Excel电子版U盘)按包件号分别进行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签到时间:请各供应商在2020年4月17日下午13点半至14点,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九号楼2楼(监察室旁边)进行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特殊说明:
(1)因物资耗材的特殊性,中标产品进院后将有三个月的使用评估期,如在评估期内中标产品确实不能满足临床实际使用要求或配送时限要求,可对中标产品进行废标处理,由综合评分次一名的产品替补中标,并向原中标供应商出具正式书面意见。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环节,需对拟中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再次复核,如发现中标公司投标文件所报产品名称与注册证不符、所报流水号与阳光采购平台流水号不符、实物与注册证或阳光采购平台信息不符等情况,均可被认定为虚假应标,取消该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由次一名替补中标。
七、联系人:夏老师、李老师
八、联系电话(传真):028-82746585
附件:
1. 院内比选报价开标一览表
2. 2020年耗材比选评分标准
特此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