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病历资料搬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病历资料搬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病案管理科2021年病历资料搬运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2021年病历资料搬运服务项目
项目概述(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将病案统计科2021年全部病历约4.8万份,合计约4600包,重量约46吨,从医院西区(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搬至外租库房(成钞公司),距离约2公里,搬运时需按医院要求顺序摆放;
2、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对所搬运物资全权负责维护,对其搬运过程中出现损坏、遗失、安全问题等引起的纠纷投诉全权负责;
3、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先将2021年1-8月的病历资料一次性搬至外租库房,重量约30吨,此后每两个月搬运一次,重量约8吨/次,直至2021年12月的病历全部搬运完成。
4、最高限价:3万元(包干价)
5、付款方式:2021年全年病历搬运完成并经医院验收确认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款。
6、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人工、车辆使用费、税等所有费用。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项目详细的分项报价单、大型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报价单需单独准备5份(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