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库房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库房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因院内场地有限,我院拟外租仓库储存物资,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库房租赁服务
项目期限:自2021年10月起,租期6个月至1年,以实际使用期限为准
项目要求:
(一)仓库在室内,面积不低于800m2;
(二)库房应具备自有产权或具备合法使用权,位置距离我院西区5公里范围内(以“高德地图”导航模式显示实际驾车距离为准),交通便利;
(三)房屋坚固、不漏水、防火防盗、符合消防相关要求,确保存放资产安全,无安全隐患等。
(四)需将原有库房存放资产(约2000件)搬运至中标库房。
(五)能随时配合我院存取货物。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最高限价:租金单价不高于15元/m2/月,总价不高于12000元/月,按库房实际面积及使用期限结算。
(二)报价要求:租金应包含将原有库房存放资产(约2000件)搬运至中标库房的搬运费。
(三)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季度租金。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仓库使用权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二)具备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合法使用权证明)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仓库使用权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二)具备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合法使用权证明、仓库全貌照片等)
(三)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四)报价单需单独准备5份(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齐全,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