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实质性要求):
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1)儿科新生儿病房屋顶(扣板-墙面)缝隙打胶,工期7天;
(2)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改造,工期5天
(3)病理科生物安全改造,工期1天
(4)锅炉烟道管开孔,工期1天
(5)消毒供应中心地面、墙面、天花板维修,工期5天
2、本项目材料须在标书中注明型号、品牌、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以认可为有效投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医院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4、材料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要求;因儿科新生儿病房施工区域为婴儿室等婴儿活动区,所用材料必须达到环保无污染,需提供绿色环保检测报告;
5、施工要求:符合施工规范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需踏勘现场,联系人:总务科谭老师 联系电话:19980755784
8、质保期:要求提供至少两年及以上质保
9、预算总价:26129.70元
10、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材料、运费、人工、税等所有费用。
11、付款方式:经医院审计验收合格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后30日内,医院支付工程总金额的97%,剩余的3%待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医院无息支付,项目结算金额最终以医院审计验收金额为准。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项目详细的分项报价单(格式自拟)、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具体施工内容以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