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气体灭火器充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气体灭火器充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气体灭火器充装服务项目开展采购工作,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气体灭火器充装服务项目
项目概述:
(一)服务内容:
1、提供8具95kg气体灭火器(七氟丙烷)灭火剂HFC-227ea,共计484KG,以及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拆卸、充装施工,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2、按医院疫情防控要求进场。充装前需对钢瓶进行检测,检查各组件并进行维护保养。
3、灭火器现存放位置:西区2号楼负一层配电室和柴油发电机旁。若需异地充装,须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替代装置,确保医院相关场所的安全。
(二)完成时限:一周内完成
(三)质保要求:
1、要求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时间从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医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要求必须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接到医院电话或书面通知故障报修时,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医院故障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应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若超过2天仍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医院工作人员做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须提供服务承诺)
(四)最高限价:4.2万元
(五)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医院验收合格且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后,医院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若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5%,若期间发生质量事故不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8、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资格,提供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截图。
9、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安装调试人员、气瓶检验人员、充气人员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四、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选谈价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4、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5、项目详细的分项报价
6、大型单位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七)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报价单需单独准备5份(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