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科研项目流式细胞术检测分析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挂网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科研项目流式细胞术检测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第二次挂网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肿瘤科科研项目流式细胞术检测分析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进行第二次采购挂网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科研项目流式细胞术检测分析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1、目前已根据纳入与排除标准,收集患者免疫治疗前后外周血标本共100余个,样本为全血2-3ml,紫色EDTA抗凝管内常温(18-22℃)储存,需送检至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分析;
2、需要应用流式细胞仪检测外周血中免疫细胞比例,探索免疫治疗前后免疫微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分析肠道微生物组成多样性与免疫治疗疗效之间的相关性。
3、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服务配套要求:
1、设备要求:有项目所需设备,如流式细胞仪、试剂等。设备在服务期限内合格。实验室及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2、服务团队:专业团队不得少于100人;有专人对接;有专人配送标本;检验人员应持有相关技术证件;有专业的数据处理人员,数据处理人员有一定科研能力。
3、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数据准确率不得低于行业规定范围。
4、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对检验服务的样本、检测内容、结果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医院提供的样本和数据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5、 供应商应保证样品的存储、转运、检测及销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标本在常温(18-22℃)下运输保存,若超出此温度,建议2-8℃运输保存,检测后样本冷藏保存10天,拒收严重溶血、有凝块样本。
6、供应商须对所检测项目的结果准确率进行负责,如因检测报告不属实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等责任,须自行承担。医院不为此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完成成果及时限要求:标本送检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检测;按照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在商议的时间内,对本课题提供原始数据及相应的分析方案;分析结果须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则按项目负责人要求进行调整方案,合同履约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结果提交后36个月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四)最高限价:10万元
(五)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人工、税、设备等所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本课题结束经医院验收合格后,以实际检测数量和检测报告据实结算,凭正规发票支付结算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结算总额的5%。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医学检验资质;有完善的质控体系;具备独立的研究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5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
5、项目详细的分项报价(格式自拟);
6、大型单位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