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微视频拍摄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微视频拍摄服务
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
1、完成视频数量:3部。(实质性要求)
(1)第一部(党建微视频):时长:6分钟(不含片头片尾)
(2)第二部(医学科普微视频):时长:5分钟(不含片头片尾)
(3)第三部(新冠疫苗接种微视频):时长:1分钟(不含片头片尾)
2、调性:结合“同心向党,薪火相传”的宣传主题,挖掘我院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的感人故事和典型事例,弘扬我院医护人员在党的精神指引下迎难而上、勇于开拓和厚德仁医的精神风貌;并对我院在党建工作上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总结和展示;
3、前期策划:脚本、摄制方案。
4、中期拍摄:(实质性要求)
人员:配备管理、技术、售后、演员等人员配置;
设备:配备以下设备到拍摄现场,包括4K高清摄像机、单反相机及全套镜头套装、 移动车及车轨/滑轨、摇臂、如影、绿幕、蝴蝶布、支架、影视阿莱灯光、LED移动灯、盘灯、航拍、专业收音设备。
5、后期制作:(实质性要求)
达芬奇调色、特效合成、动画制作、美工、配音、声音制作等。
(二)服务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三)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付成片,经医院审改后,6月30日前交付最终成片。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5日内提供三部作品详细剧本后并通过医院验收后,医院在收到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供应商提供最终成片并通过医院验收后,医院在收到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
(五)最高限价:19.8万元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4、初步脚本及摄制方案;
5、人员配置情况、现场设备清单及实物图片;
6、项目详细的分项报价单;
7、同我院档次其他医院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如为省外业绩须提供相关医院的等级证明截图。
(六)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七)报价单需单独准备5份(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3日(工作日)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谈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