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核酸混采登记系统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核酸混采登记系统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核酸混采登记系统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核酸混采登记系统
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核酸筛查需求,需将我院现有实验室系统与四川省核酸检测系统对接,利用四川省核酸检测系统的APP功能,实现核酸采集混检(5合一、十合一等)采集,方便、准确、快速采集被采集人信息和数据管理,保障我院实验室具备全民核酸检测能力。本项目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在我院实验室系统服务器上部署核酸混检模块,通过接口从四川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下载受检者信息,及时准确地回写到本地数据库,检测后能准确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上传四川省核酸检测平台。
(二)具体要求:
1、功能要求:核酸混采登记系统支持核酸混采和单采,支持我院实验室系统与四川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进行实时接口交互,可以根据条码获取其对应的受检者信息,一个条码关联一组受检者(5人或者10人)。我院实验室系统再根据信息进行标本接收、编号、检验、报告,能将结果上传四川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2、服务要求:
(1)完成时限:在2个工作日完成实施。
(2)对医院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系统维护培训。
(3)实施时考虑医院实际情况,以尽量不影响医院的日常工作为原则,灵活安排实施时间。
(4)保证项目实施技术力量,项目由专人负责,确保质量。
(5)对所安装的模块提供1年的免费保修。保修期自医院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接到医院的故障电话通知后,在30分钟内提供响应,如有需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6)本次采购软件模块版本如有升级,必须保证在适当时候将免费为医院提供升级软件。(提供承诺函)
(三)最高限价:5万元
(四)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后进行无息支付。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承诺;
5、项目报价(格式自拟);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