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妇产科家庭化产房非医疗类物资采购第二次挂网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妇产科家庭化产房非医疗类物资
采购第二次挂网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妇产科家庭化产房非医疗类物资开展采购工作,现进行第二次挂网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妇产科家庭化产房非医疗类物资
采购产品及要求:详细信息见附件1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报价均应包含税、运输等所有费用。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三证合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三证合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六)提供产品样品及证明产品性能质量的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中须有产品详细的分项报价、大型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八)投标文件中须有证明服务和配送能力相关资料:如针对本次项目做出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服务配送方案、配送速度及人员、车辆响应情况、配送仓库地点、库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九)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十)报价单需单独准备5份(格式见附件2);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工作日)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谈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