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
项目要求:
1、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完成
3、最高限价:11万元
4、质保期:至少提供1年质保
5、付款方式:经医院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医院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95%,待质保期满后医院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5%。
6、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税、人工、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所有费用。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须自带设备现场演示标记“▲”条款的功能;
4、项目报价单(格式自拟);
5、同我院档次其他医院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如为省外业绩须提供相关医院的等级证明截图。
(六)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再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谈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