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自助售卖机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自助售卖机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自助售卖机配套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自助售卖机配套服务
项目要求:
1、项目概况:为改善医疗服务,医院拟在部分区域安装自助售卖机,以方便医患者的临时需求,为其提供舒适的就医体验。
2、售卖机数量:6台
3、售卖产品:饮料食品(食品包括饮料,质量达到GB 7101-2015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自动售卖机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具备产品合格证书。
5、自助售卖机所销售货品种类、品牌需经医院同意,同一品牌、品规货物价格不高于其他公共场所售价。
6、对医院场所服务人群的技术优势(售卖方式(如扫二维码)、付款方式(如支付宝、微信等)等)。
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服务报价:每台自助售卖机每年向院方缴纳管理费用,中标供应商每年最低向医院缴纳管理费为每台自助售卖机不低于五千元。
9、费用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医院缴纳全年管理费,一年一交。
10、自助售卖机及售卖货品均由第三方公司提供,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
1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2、在院内指定地点安装设备,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13、医院不承担任何该项设备及其销售货物有关的纠纷和责任。
14、中标方负责设施管理、维护、保养等责任,业务员24小时电话通畅,保证服务及时性,该设备所有权归中标方。
15、待一个合同周期到期时医院通过综合评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如未续签,10个自然日内由中标方将设备撤出医院。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团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的身份证原件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时)的身份证原件(五)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4、详细的服务方案(如日常服务、饮食品安全保障、应急措施、投诉处理等);
5、服务团队人员配置;
6、项目报价单(格式自拟);
7、其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再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谈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