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聘请2家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机构开展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项目要求:
(一)拟聘请2家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机构,开展医院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二)服务团队要求:
1、至少配备3名专职造价人员,其中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需提供职称及资格证明、在职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安排专人与医院主管部门对接
(三)完成时限:收到项目资料起一个月内完成单个项目审核工作。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末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2、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为基础,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
3、付款方式:按单个项目据实结算,单个项目完成后经医院主管部门确认无异议,医院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二十天内支付款项。本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2万元/年。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职称及资格证明、在职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需提供职称及资格证明、在职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承诺;
5、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人员数量、简介、在职证明、社保证明、职称及资格证明(复印件);
6、项目报价(格式自拟);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