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夏季送清凉”慰问物资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夏季送清凉”慰问物资采购公告
为保障2021年度高温期间全体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我院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慰问活动,拟采购西瓜一批,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西瓜
采购数量:2021年7月到9月期间凡3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送货,每次送货约130个西瓜,预计15余次,以实际送货次数和斤两为准结算。
最高限价:10万元
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慰问物资的送货时间方案,并按照医院要求及时送货上门,送货范围:东、西区各科室;
(二)必须保证西瓜质量,新鲜、卫生,若有坏、生、破损,须及时更换。(提供承诺书)
(三)付款方式:待供应商完成配送且送货清单经医院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医院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报价应包含税费、运输、配送等所有费用。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比选谈价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六)提供产品样品及证明产品性能质量的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中须有产品详细的分项报价(格式自拟)、大型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八)投标文件中须有证明服务和配送能力相关资料:如针对本次项目做出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服务配送方案、配送速度及人员、车辆响应情况、配送仓库地点、库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九)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十)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再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工作日)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谈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