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噪音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噪音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噪音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噪音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包含:医院西区1号楼6楼楼顶空调制冷机组降噪、1号楼2楼门诊儿科旁设备机房降噪、1号楼2楼放射科旁设备机房降噪、3号楼旁洗浆房降噪。西区1号楼2019年版建施图见附件,洗浆房暂无图纸;
2、该项目基本需求:
(1)通过噪声治理,使我院噪声排放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投标公司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能驻场或能随叫随到;
(3)投标公司需勘察现场,联系人:总务科谢老师028-82722306。
3、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可实施的方案文本,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说明、设计理念、平面规划、功能分析等。
(2)设计效果图:大楼外观效果图。4、中标供应商需提交的设计成果为施工图纸质文档3套、效果图纸质文档2套、电子文档1套,内容包括:
序号 | 设计成果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图纸目录 | 目录 |
2 | 设计说明 | 项目情况、材料、工艺说明等 |
3 | 内部装饰图 | 平面、地面、立面、顶面及大样图 |
4 | 钢架设计图 | 钢结构图,装饰外立面图 |
5 | 效果图 | 外观效果图 |
5、中标供应商按医院提出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在需求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设计成果。
6、最高限价:25,000.00元(包干价)
7、付款方式:噪音治理改造工程完成并竣工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医院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全额正规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公司必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颁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具备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三证合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三证合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包括可实施的方案文本、设计效果图);
4、项目详细的分项报价(格式自拟);
5、同我院档次其他医院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如为省外业绩须提供相关医院的等级证明截图。
(六)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9日(工作日)。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9号楼3楼302)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谈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