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络舆情监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网络舆情监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网络舆情监管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网络舆情监管服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要求:
1.时限:为医院提供全年的舆情监测、分析、处置服务。
2.系统功能:供应商拥有自有舆情监测系统的,平台有实时采集、自动分类、预警、追踪、分析等功能。
3.舆情分析:舆情事件分析全面,能提供舆情事件首发媒体信息、舆情事件发展趋势、媒体参与报道数量、媒体和网民观点信息,供采购人快速了解舆情态势。
4.处置报告:每次舆情处置后,供应商提供专题分析报告。
5.操作方式:系统操作便捷,登录使用方式广(登录方式包括电脑、手机、平板等)。
6.舆情系统:系统支持图片OCR识别、短视频采集能力、司法取证、电视监控和事件溯源信息。证明材料应提交官方的证明文件证明技术相应的符合性,如提供官网或系统截图,官方提供的数据等。
7.预警时间:舆情发生后10分钟以内响应并发送到采购人。
8.预警后的处置时间:根据舆情紧急程度,一般舆情,服务人员24小时内提供处置建议,紧急舆情,服务人员1小时内提供处置建议。
9.监测报告:每周提供舆情监测周报告,每月提供一次月度舆情监测报告,每半年提供一次半年舆情监测报告,每一年提供一次年度舆情监测报告。
10.人员配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2名以上服务人员,需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舆情培训、应对建议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最高限价:4万元/年
(四)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合同签订满6个月且供应商出具半年报告经医院确认无异议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年度工作完成后且供应商出具年度报告经医院确认无异议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
5、项目报价(格式自拟);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