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电视台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成都电视台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通过成都电视台进行宣传,现对该项目开展采购工作,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成都电视台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基本要求:
1、供应商配合医院策划通过成都电视台进行卫生健康宣传不低于5条,每一条稿件不少于2分钟。由供应商安排成都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记者与医院宣传统战部共同拟定策划方向,由成都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记者完成采访编辑,采访完成后2天内向医院提交稿件,经医院审核通过后稿件方可刊发。
2、在成都电视台神鸟资讯安排6期答疑(每期5名专家),由供应商指定专人与医院协调时间。
3、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视频新闻拍摄指导2次。
4、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2位固定的人员提供专项服务,其中一位为拍摄记者,一人为联络人。(需提供人员配置清单及在职证明)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三)最高限价:10万元
(四)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
5、项目详细的分项报价(格式自拟);
6、大型单位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