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B-2022-018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化学性、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液:三氯甲烷、甲醛、二甲苯、特殊染色试剂等)转运和处置。
(二)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我院危险废物,转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因中标供应商转运处置不当,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最高限价:10万元/年,按照实际处置量据实结算,预计工作量和按此计算的预计年采购金额仅作为比选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年结算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10万元。单项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明细 | 单项限价 | 预估工作量 |
1 | 药物性废物处置 | 40元/KG | 900KG/年 |
2 | 化学性废物(废液)处置 | 60元/KG | 1000KG/年 |
3 | 出车运费及人工费 | 2000元/车 | 2车/年 |
(五)付款方式:服务期满经医院对工作量核对无误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日内支付服务费。
(六)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按明细进行分项报价,应包括院内化学性废物(废液)处置、药物性废物处置、包装成本、人工成本、税金、设备使用及设备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包含HW01;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不具备,需提供与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协议。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4、项目分项报价(格式自拟)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七)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单独准备5份(与投标文件中报价单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