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显微手术器械一批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显微手术器械一批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显微手术器械一批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YA1-2022-026
项目名称:显微手术器械一批
项目预算:2.4万元
(一)产品明细及限价见下表
包件号 | 包内序号 | 产品名称 | 国产/进口 | 参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总价最高限价 (元) |
1 | 1-1 | 显微剪 | 国产 | 22.5cm枪形弯尖 | 把 | 4 | 3400 | 13600 |
1-2 | 显微剪 | 国产 | 23cm管式 直 宽2.5mm | 把 | 2 | 1400 | 2800 | |
1-3 | 显微剪 | 国产 | 23cm管式 上弯45° | 把 | 2 | 1400 | 2800 | |
1-4 | 显微剪 | 国产 | 16cm 盖板式 | 把 | 2 | 950 | 1900 | |
1-5 | 无损伤阻断钳 | 国产 | 16CM角弯60°x32/1x2齿 | 把 | 2 | 1200 | 2400 | |
1-6 | 显微剪(脑膜剪) | 国产 | 16cm侧弯40°凸圈头 | 把 | 3 | 134 | 402 | |
合计 |
|
|
|
|
| 23902 |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限: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到货,延迟到货则按成交总价的0.5%/天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医院。
2、验收要求:凡在国家计量检定、标准规程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及特种设备,中标供应商需对设备进行首次检定或校准,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机构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检测证书后,方可交付医院。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未经检测合格的设备医院将不予接收。
3、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至少提供2年及以上质保(全保)。
5、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全额正规发票及验收单后1个月后3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95%。待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证无息支付总货款的5%。
6、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设备、配件、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与各接口连接费等所有费用。
7、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6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具体功能、性能及配置介绍(包括需要使用到的耗材);
8.投标人如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授权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9.产品制造厂家资质及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资质。
10.售后服务承诺
11.产品报价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3.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