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东区发电机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东区发电机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东区发电机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C-2022-014-2
项目名称:东区发电机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32,320.10元(其中暂列金2,665.39元)
项目概况(实质性要求):
1、工程内容:东区动力配电系统图纸、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2、本项目主要材料为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配电箱,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型号、品牌、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以认可为有效投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医院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4、材料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要求;
5、施工要求:符合施工规范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施工期间必须配合医院进行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需踏勘现场,联系人:杜老师13308013225
8、工期:10天
9、质保期:提供两年及以上质保
10、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材料、辅料、运费、人工、税等所有费用。
11、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经医院验收合格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后30日内,医院支付工程结算总金额的97%,剩余的3%待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医院无息支付,项目执行金额最终以工程量结算金额为准。
12.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8.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9.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0.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承诺函1份(如实填写,与比选谈价当日来院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员及同行人员信息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具体施工内容以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东区发电机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