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除颤监护仪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除颤监护仪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YA1-2022-006
项目名称:除颤监护仪(第二次)
(一)产品及参数
包件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参数 (标记★号条款为重要参数)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 采购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
1 | 除颤监护仪 | 1.国产 2.设备功能需求:具备高便携性,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 3.整机带电极板、电池的重量不超过6.5kg。 4.★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5.★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 6.★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5s。 7.CPR辅助功能,可指导CPR操作,符合2010国际CPR指南要求。 8.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0s,扫描长度>100mm。 9.配置可充电锂电池,支持100次以上200J除颤。 10.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灯光等多种方式进行报警。 11.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可选用除颤起搏监护多功能电极片。 12.支持中文操作界面、AED中文语音提示。 13.彩色TFT显示屏>6”, 分辨率640×480,最多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 14.50mm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可延迟打印心电,延迟时间>10s。 15.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 16.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150J)、屏幕、按键检测。 17.可在-10oC环境正常工作,存储温度-30~70oC。 18.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水级别IP44。 19.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裸机可承受0.75m跌落冲击。 | 3.3 | 1 | 3.3 |
设备配置包含但不限于:主机、记录仪(内置)、心电导联线、体外除颤电极板附件包、锂电池。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限: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货,延迟到货则按成交总价的0.5%/天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医院。
2、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至少提供2年及以上质保。
4、付款方式:经安装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全额正规发票及验收单后1个月后3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后医院收到支付凭证进行无息支付。
5、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设备、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与各接口连接费等所有费用。
6、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具体功能、性能及配置介绍(包括需要使用到的耗材)
4、投标人如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授权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5、产品制造厂家资质及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资质。
6、项目报价(格式自拟)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七)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单独准备5份(与投标文件中报价单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