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B-2022-034
项目名称: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我院拟采购第三方机构负责合同价5万元及以上的零星基建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物资、设备设施的询价咨询。本次比选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招标公司将成为本项目的中选公司,第三名公司将成为医院备选公司。
(二)项目预算:15万元/年,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据实结算,年结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三)报价说明
1、项目一:合同价5万元及以上的零星基建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包含新增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含材料设备暂估价)):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报价,若工程量清单发生变更的情形出现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单次项目最低收费标准3000元。
2、项目二:物资、设备设施
编制费用标准依据川价发〔2008〕141号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在项目一的下浮比例基础上再按5折收取。单次项目最高收费标准8000元。
(四)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1、配合工程设计单位按照医院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方案的概算控制,从造价控制方面对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依据项目设计图纸、现场实际及工程设计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做好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并配合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复核工作,定稿后交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报告和招标控制价报告各五份;
2、配合医院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完成清标,清标时工程师应到达现场,并出具相应的报告,清标不单独收取费用。
3、编制过程中如遇工程量变更,配合医院主管部门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变更,不单独收取费用。
4、关于物资、设备设施的询价咨询:管理办法按工程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执行,物资、设备设施的控制价应按项目当地市场价格编制,其他无法取得当地市场价格的特殊材料及设备应结合医院主管部门市场调研情况进行编制。
(五)服务要求(评审条款):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要求:
(1)团队人员至少5人及以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人,造价员2人,质控员2人;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具备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其他团队人员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且具备建筑类初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要求。
3、成果文件要求:CTB/T51095-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规定。
4、工期要求:
供应商收到医院主管部门提供图纸(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后,需在以下时限内完成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所有工作内容。无论项目概算金额大小,供应商均必须委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完成时限见下表:
工程清单、控制价金额 | 时限(工作日) 自供应商收到编制图纸起 |
5万元以上至30万元 | 5 |
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 | 8 |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 | 15 |
500万元以上 | 视勘察沟通情况而定 |
5、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到达现场或解答问题,工程师在2小时内到达并给予解答,如有加急项目,咨询公司应配合医院主管部门按时完成。
6、供应商变更拟派造价工程师,需要经过医院主管部门同意。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2、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每次项目完成经医院验收确认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1个月内支付项目款项。
3、考核标准:医院主管部门将对咨询公司的每个项目造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未按照医院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完成造价咨询工作,暂停委托项目1个轮次;
(2)投标人委派的工程师未及时解答,暂停委托项目1个轮次;
(3)投标人未委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暂停委托项目1个轮次;
(4)工程量清单未按现行标准编制、计算失误,出现多算少算或者误算情况,暂停委托项目5个轮次;
(5)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报告中说明及清单格式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主管部门要求编制而造成项目进度延误,暂停委托项目3个轮次;若咨询公司拒不整改、或再次发生同样失误,将被暂停委托项目5个轮次;医院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整改到位恢复其委托资格。
(6)累计两次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医院主管部门所安排的工作,且由医院主管部门判定出现差错,医院有权终止合同,由备选公司替补。
4、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
5、项目报价(格式见附件);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