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第三十六批医用物资材料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第三十六批医用物资材料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2022年第三十六批医用物资材料开展采购工作,现进行挂网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编号:YA2-2022-019
二、项目名称:2022年第三十六批医用物资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四、采购产品及要求:详细信息见附件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提供优质商品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三)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二)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以及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授权链条中所有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将上述资质证明材料按附件一表格式逐一填写以供审核,相关资质审核合格方可报名。
(五)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附件二《投标承诺函》相关内容要求,并在报名时同其它资质材料一同递交采购科存档。
(六)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及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要求,凡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要求挂网范围之内(川药招〔2021〕157号 关于调整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挂网目录范围的通知)的所有采购项目,均须执行挂网采购(医院能在平台价格联动专区中查到该项目的挂网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该项目挂网信息的原始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根据相关要求,初步认定医用耗材属2、3类医疗器械的均需挂网,体外诊断试剂全部均需挂网。如包件内有非挂网产品,则供应商须提供充分佐证材料,说明其不属于国家要求的挂网产品,相关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的将不予认可。
[注]:
1.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不能提供产品挂网截图),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2.在谈价现场再次复核应挂网产品的信息时,仍不能在价格联动专区中查到的,本次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七、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0日(工作日)
八、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齐全、清晰明了,所有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鲜公章;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542201259@qq.com),请在邮件上备注公司名称及所报产品包件号,报名情况通过邮箱回复,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报名联系人:蒋老师
报名联系电话:028-82689950
九、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十、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以及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授权链条中所有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7.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8.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具体功能、性能及配置介绍(包括除采购清单以外还需要使用到的易损件、耗材)、产品图片;
9.产品报价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承诺函1份(如实填写,与比选谈价当日来院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员及同行人员信息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科
附件四:川药招[2021]157号关于调整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挂网目录范围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