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八一”建军节和“炎夏送清凉”慰问物资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八一”建军节和“炎夏送清凉”慰问物资
采购公告(第二次)
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我院计划开展“八一”建军节和“炎夏送清凉”慰问人民子弟兵暨基层一线工作的公安民警活动,拟采购清凉饮料一批,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A0-2022-003-2
项目名称:“八一”建军节和“炎夏送清凉”慰问物资(第二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5876元
产品及预算:
包件号 | 包内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 | 预算 单价 (元) | 采购数量 (件) | 预算 总价 (元) |
1 | 1-1 | 农夫山泉苏打水天然饮品 | 410ml/瓶,15瓶/件 | 68 | 519 | 35292 |
1-2 | 统一小茗同学茶饮料 | 480ml/瓶,15瓶/件 | 83 | 248 | 20584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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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876 |
项目要求:
1、到货时间:要求中标供应商在2022年7月25日前备足货物,预计在2022年8月5日前安排至少两辆货车分两组车队送至温江区9个单位,以医院时间安排为准。
2、质量保障: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配送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并配送完毕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5、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税、运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
6、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7833698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26368
报名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咨询:彭老师028-82782640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产品样品
4、服务承诺
5、项目报价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