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网络版V3.1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网络版V3.1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网络版V3.1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B-2022-069-2
项目名称: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网络版V3.1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95万元/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医院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网络版V3.1提供年度软件使用许可、系统技术服务、以及10次/年例行数据维护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二)服务要求
1、提供远程服务:包含且不限于Tearview、QQ远程、向日葵,响应时间小于两小时。
2、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系统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电话或远程等方式受理用户反馈的问题,根据故障现象,分析问题原因,做出初步判断后与用户协商确认问题解决时间。
(1)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响应时限小于1小时:
(2)网络远程技术支持响应时限小于2小时;
(3)现场技术支持,相应时限小于24小时。
3、提供系统使用咨询:安排工程师回答医院临床科室操作的疑惑,解决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4、提供定期的售后电话回访服务。
5、建立用户档案,跟踪客户使用情况。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2、考核方式:经医院相关科室共同考核,按多维度进行考核打分,包含维护质量、响应时间、问题故障解决时间、需求完成进度、按要求完成日常维保、巡检等。
3、付款方式:年度服务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4、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
5、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8.服务方案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承诺函1份(如实填写,与比选谈价当日来院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员及同行人员信息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网络版V3.1软件技术服务项目技术参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