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区绿植栽培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院区绿植栽培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院区绿植栽培养护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B-2022-088
项目名称:院区绿植栽培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5万元/年,一采三年
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我院院区内(包括西区温江区麻市街33号,东区万春东路56号,北区鱼凫路47号)的绿植栽培养护,包含苗木补栽、修剪造型、病虫害防治等。
2、明细及单价最高限价见下表,补栽绿植均含植株及人工。
序号 | 项目 | 参数 | 单价最高限价 |
1 | 植物修剪人工费 |
| 300元/工天 |
2 | 大树修剪吊车费 | 8T | 1000元/台班 |
3 | 修剪清理后树渣清运费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5T/车 | 300元/车 |
4 | 补栽金叶女贞 | 高60cm×冠60cm |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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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补栽红继木 | 高45cm×冠45cm |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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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补栽红叶石楠球 | 高45cm×冠35cm | 20元/株 |
7 | 补栽麦冬 | 高15cm×冠10cm | 75元/㎡ |
8 | 补栽红继木球 | 高100cm×冠80cm | 45元/株 |
9 | 补栽万年青球 | 高100cm×冠80cm | 55元/株 |
10 | 补栽草坪 |
| 35元/㎡ |
病虫害防治:绿化虫害防治总面积约5000㎡,使用药剂防治,每季度打药1-2次,根据季节及虫害情况配置药物。
序号 | 防治类别 | 药物名称 | 单价最高限价 | 预估年用量 |
1 | 刺蛾类、袋蛾类、夜蛾类、尺蛾类、枯叶蛾类 | 飘绿青蛾帮 | 35元/瓶 | 22 |
2 | 蚜虫类 | 飘绿雅虱马 | 45元/瓶 | 24 |
3 | 蚧壳虫类 | 飘绿出介 | 45元/瓶 | 24 |
4 | 螨类 | 飘绿满福 | 42元/瓶 | 25 |
5 | 天牛类 | 乐果天神 | 16.5元/瓶 | 26 |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每月对院区内的绿植进行巡检,出具书面报告,医院根据报告反映的问题安排供应商作业处理;
2、供应商按医院要求开展树植的修剪、病虫害防治,在确保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完成,并负责清运树渣;
3、绿植的造型须美观大方,达到医院要求。苗木补栽需提供3个月的养护期,若养护期内出现绿植死亡,由供应商负责补栽处理;
4、向医院相关部门及人员培训病虫害防治药物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及投(施)药时要求防护的部位,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责任建议和指导医院做好日常除害巩固工作;
5、病虫害防治所使用的除虫药物为中国农业部批准的,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生产产品标准);
6、若院内临时出现绿植病虫害问题,需要应急处理的,供应商负责提供免费应急处理,响应时间24小时内到场。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据实结算,年结算金额不超过年预算5万元。
3、付款方式: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每月末供应商汇总验收清单并经医院确认后,医院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在30日内支付费用。
4、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为包干价,按单项最高限价整体下浮比例报价,包含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植株、植株养护、清运、药物、工具、防护用品、人工、差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5、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8.服务方案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承诺函1份(如实填写,与比选谈价当日来院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员及同行人员信息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