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光华院区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光华院区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光华院区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编号: FB-2022-038
项目名称:光华院区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2万元
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1、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结合采购人提出的光华院区项目其他建设需求,编制光华院区项目建议书报告文件,且须符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业主介绍
1.3 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1.4 项目地址概况
1.5 建设内容及规模
1.6 项目实施方案
1.7 工程方案
1.8 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1.9 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计划
1.10 招标方案
1.11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2 财务评价
1.13 节能评价
1.14 环境影响评价
1.15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16 社会效益评价
1.17 风险分析及对策
1.18 结论与建议
2、编制前按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等工作。
3、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及报批工作,配合向相关审批部门做汇报和解决问题,根据采购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建议书报告文件,确保项目建议书报告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文等配套服务。
4、所有成果应提供至少纸质文本6套,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项目工期:在中标结果公告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报告初稿交医院审核;经医院审核同意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送审稿并按主管部门要求报审。最终至通过发改部门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报告的审批意见止。
2、付款方式:取得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是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7833698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26368
报名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咨询:彭老师028-82782640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实施方案、项目报价(格式自拟)、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如为省外业绩须提供相关医院的等级证明截图。
(七)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再单独准备5份(与投标文件报价单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