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赛思DRGs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赛思DRGs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赛思DRGs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B-2022-068-2
项目名称:赛思DRGs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2.9万元/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对医院现有DRGs综合评价管理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包括系统维护、技术支持、数据更新等。
1、数据更新
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提供与四川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DRGs平台统一的分组器,对系统中医院相关数据进行分组;提供数据更新,包含系统内分组、绩效等数据。
2、技术答疑、方案咨询
通过电话、微信、QQ或者邮件等渠道接受医院提交的系统故障问题、报表使用问题,为医院提供问题解决方案,为用户进行操作指导,对接收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分类汇总。同时解答用户系统使用问题,包括系统操作与指标计算规则等。
3、重大问题诊断和及时处理
服务期内,对于突发的系统宕机或者数据错误等疑难问题,需要供应商协调所有相关资源第一时间解决;必要时供应商需提供临时解决方法以确保系统的高效率正常运行。
(二)服务要求
1、提供专人对接的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2、当系统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远程不能解决的,工作日期间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12小时内保证系统恢复正常;非工作日期间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48小时内保证系统恢复正常。
3、若系统有升级需求,需保证数据正确可靠,系统连续稳定。
4、年度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需提交年度维保总结,包含日常维保工作、应用培训、需求处理效果等。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2、考核方式:经医院相关科室共同考核,按多维度进行考核打分,包含维护质量、响应时间、问题故障解决时间、需求完成进度、按要求完成日常维保、巡检等。
3、付款方式:年度服务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4、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
5、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8.服务方案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院人员承诺函1份(如实填写,与比选谈价当日来院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员及同行人员信息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