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智能门禁人脸识别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智能门禁人脸识别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智能门禁人脸识别设备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A1-2022-010
项目名称:智能门禁人脸识别设备
采购数量:10台
项目要求:
(一)参数要求:见附件,★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设备交货时限和安装地点
(1)交货时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安装地点:西区3号楼1楼4台;西区10号楼2楼2台;西区10号楼1楼1台;西区3号楼与10号楼连廊通道1台;西区学术厅1台;东区会议室1台。
2、附带搬运服务
需将医院西区原行政楼(现医美中心、眼视光中心)5楼原有LED显示屏1台(2.5m*1.5m)搬运至医院东区(温江区万春东路56号)会议室,并安装调试。完成时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以内。(与设备分开报价)
3、设备质保期:至少提供2年及以上质保。
4、最高限价:6.58万元,其中设备最高限价5.6万元,搬运服务最高限价0.98万元。
5、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分项报价,设备报价应包含设备、税、运费、安装等所有费用,搬运服务报价应包含人工、车辆、工具等所有费用。
6、付款方式:搬运服务完工后,经医院验收确认,凭供应商出具的正规发票30日内支付服务费。设备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据及供应商出具的正规发票30日内支付设备价款的97%,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设备价款的3%。
7、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4、服务方案、服务团队配置
5、项目分项报价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七)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单独准备5份(与投标文件中报价单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