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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本文来源:采购科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选择两家车辆租赁公司为我院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现对此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B-2022-042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16万元/年,据实结算,年结算金额不超过16万元

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投标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以下3点要求:

1、提供小型车辆租赁服务,车型要求及单项最高限价见下表,序号3丰田普拉多等同级别越野车型为常用车型;

序号

车型

4小时

基本租车费

全天24小时基本租车费

里程收费

(含燃油费)

4小时驾驶员

劳务费

8小时驾驶员

劳务费

其他费用

1

大众迈腾、帕萨特等同级别轿车车型

180

280

1/公里

150

220

驾驶员劳务费超时收费(以行驶时间为准)36/小时

 餐费:35/餐

住宿费:190/晚

2

别克GL8等同级别商务车型

250

390

1.3/公里

150

220




3

丰田普拉多等同级别越野车型

490

680

1.9/公里

150

220




小型车辆基本租车费包含车辆使用、维修、保养、救援、开票税金等费用。

2、提供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车型要求及单项最高限价见下表,序号1丰田考斯特、序号3大巴车31-39座为常用车型;

序号

车型

4小时基本租车费

(含驾驶员劳务费)

全天24小时

基本租车费

(含驾驶员劳务费)

里程收费

(含燃油费)

其他费用

1

丰田考斯特

630

900

2.8/公里

餐费:35/餐

住宿费:190/晚

2

大巴车:24-30座

730

1020

3/公里




3

大巴车:31-39座

870

1175

3.65/公里




4

大巴车:40座以上

975

1315

4.2/公里




大中型客车基本租车费包含驾驶员劳务费、车辆使用、维修、保养、救援、开票税金等费用。

3、提供移动方舱车驾驶员劳务服务,单项最高限价见下表:

序号

车型

全天24小时劳务费

其他费用

1

移动方舱车

600

 餐费:35/餐

住宿费:190/晚

移动方舱车由移动加强型P2+实验室由牵引车头+实验舱两部分组成,整车尺寸:18280*2550*4000mm,需提供持有A2驾照、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二)服务要求

1、上述表中所列车辆品牌型号作为参考,供应商按实际情况可增加同级别其他车型。

2、供应商需提供9座以下(包含9座)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19座以上(包含19座)大巴车辆的合法用车证明和相关车辆用车服务证明材料。

3、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须证照齐全,提供上路行驶所需的各种证、 照、年检标记、排放合格标记、税缴讫证(含交强险卡片、商业险卡片)及其他随车服务卡(单),随车工具(千斤顶、三脚架、灭火器)及备用轮胎等。

4、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结构完好,车容车貌状况良好,各项性能指标良好,年检合格。

5、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乘坐舒适。

6、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我院行车计划提供租车服务,除紧急情况外,医院提前24小时申请用车,如供应商有2次以上无故推诿拒绝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我院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将被其列入失信名单。

7、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需安排专人对接,在收到医院通知后5 分钟内响应,30 分钟内回复车辆安排情况。

8、车辆免费接送,接送地址为医院西区(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租赁时间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赁费用结算;

3、服务期间产生的过路费、泊车费按照实际情况实报实销;

4、驾驶员劳务费包含基本劳务费、差旅补助、开票税金等;

5、支持无驾放车方式,供应商将车送至我院,用车期间医院只支付基本租车费,油费、过路过桥费、泊车费由医院自理,第三方驾驶员劳务费取消;

6、如医院已安排食宿的,不再支付第三方驾驶员餐费和住宿费。

7、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供应商汇总经使用科室签字的车辆使用确认单、过路过桥费、泊车费,车辆使用确认单内容含车牌、起止公里数、第三方驾驶员劳务费里程收费(含燃油费)情况,经医院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8、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6152022年621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7833698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26368

报名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咨询:彭老师028-82782640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具备该项目资质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项目分项报价单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报价单需单独准备5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

[]: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xlsx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内比选采购项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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