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共卫生间香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公共卫生间香薰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公共卫生间香薰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编号: FB-2022-039-2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间香薰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预算8.1万元/年,一采一年。按香薰设备实际安装点位据实结算,单个点位月服务费最高限价150元/月,年结算金额不超过8.1万元。
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1、服务范围:院内公共卫生间,数量预计45间,每个卫生间按1个点位计算。
2、香薰运行时间:上午7:00-下午18:00。
(二)服务要求
1、安装设备参数要求:适用面积300m3,噪音小于50dba,重量小于1kg,油仓容量150~200ml,具有自动时段控制,自动启停,浓度设立级别控制。
2、油仓内精油量不足10%时,需在当日内加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以保证正常使用。
3、支持精油香型更换,更换频次不少于4次/年。
4、需提供精油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每月定期安排专人进行巡视维护并记录,设备维护频率不小于1次/月。
8、若设备发生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排除故障时长不超过24小时(节假日顺延)。
9、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设备及精油香型样品。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每月依据总务科、保洁主管共同确认签字的香薰设备服务点位结算,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3、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按单个点位月服务费包干报价,报价应包含设备使用费、安装费、精油、人工维护费、设备维修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7833698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26368
报名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咨询:彭老师028-82782640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实施方案、设备及精油香型样品、项目报价(格式自拟)、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如为省外业绩须提供相关医院的等级证明截图。
(七)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再单独准备5份(与投标文件报价单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