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电动巡逻车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电动巡逻车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电动巡逻车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电动巡逻车
采购数量: 2台
项目要求:
(一)参数要求:见附件
(二)到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到货
(三)质保期:要求提供不少于2年质保,质保期内若出现故障2小时内到场维修。(提供承诺函)
(四)最高限价:14.8万元(7.4万元/台)
(五)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设备、税、运费、安装等所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并经医院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待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进行无息支付。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5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科(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10号楼2楼213)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具体功能、性能及配置介绍(包括除采购清单以外还需要使用到的易损件、耗材)、产品图片;
5、项目报价(格式自拟);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
(七)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另单独准备5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来院人员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未按上述要求,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