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成都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受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我院牵头组织开展《成都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起草工作,现拟对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B-2022-056
项目名称:《成都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9万元
项目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持续优化成都市医疗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成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成都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服务内容
按照“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和体例,供应商需在深入研究国省市有关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要求后,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编制背景、编制基础、总体要求、机构设置布局、资源配置、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服务要求:见附件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完成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供应商提供规划成果初稿,按照医院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送审稿,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协助我院完成所有送审程序。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医院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编制成果初稿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1个月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编制送审稿定稿,并协助医院完成所有送审程序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1个月之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包含项目组在院内所有的工作费用,如编制劳务费、差旅费、交通费、税金、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用、因项目需要而产生的各类工作餐费、成果印制费等。
4、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8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7833698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26368
报名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咨询:彭老师028-82782640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价)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3、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4、服务方案
5、项目报价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七)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报价单另需单独准备5份(与投标文件中报价单一致)。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洽谈,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成都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服务要求.docx
《成都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