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系统与省阳光采购平台接口开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系统与省阳光采购平台接口开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药品采购管理系统与省阳关采购平台接口开发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三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C-2023-011-3
项目名称:药品采购管理系统与省阳光采购平台接口开发服务项目(第三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万元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根据四川省医药局相关要求,需将我院现有的HIS药品管理系统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后面简称“阳光平台”)对接,实现医院药品采购、物流、结算等数据交换。参照标准:《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技术标准V2.1》
(二)服务要求
1.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完成接口开发及数据对接测试工作;
2.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完成与省阳关采购平台数据交换全部工作。
3.提供专人对接的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网络远程技术支持。
4.当接口及所在系统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远程不能解决的,在工作日期间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8小时内保证系统恢复正常;在非工作日期间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24小时内保证系统恢复正常。
5.此接口不得影响系统的稳定,需保证数据正确可靠,系统连续稳定。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经医院验收合格后,医院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医院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报价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应包含以上服务内容涉及的人工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8.服务方案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技术标准V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