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待拆除房屋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待拆除房屋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待拆除房屋评估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C-2023-073-2
项目名称:待拆除房屋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1.2万元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资产评估AAA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对待拆除院内自建房36处进行残值评估,总面积7393.89m2(实际拆除房屋面积小于此面积);
2、安排统一现场实地查看,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联系人:谭老师19980755784。(已参加过第一次踏勘的供应商可不参与本次踏勘)
3、对待拆除房屋出具评估报告。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完成时限: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2、最高限价:1.2万元,不超过国家相关收费标准;
3、付款方式: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后,经医院确认后后医院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在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4、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为包干价,包含人工、差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5、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技术参数响应: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
8.商务要求响应表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