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C-2023-076-2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10万元/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评分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且不限于HW01-841-004-01、HW01-841-005-01;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不具备,需提供与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协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联合体投标,允许道路运输等非关键工作分包(提供相关协议)。
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化学性(废液)、药物性废物等转运和处置。
(二)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我院危险废物,转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因中标供应商转运处置不当,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最高限价:10万元/年,按照实际处置量据实结算,预计工作量和按此计算的预计年采购金额仅作为比选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年结算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10万元。单项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明细 | 单项限价 | 预估工作量 |
1 | 药物性废物处置 | 40元/KG | 1000KG/年 |
2 | 化学性废物(废液)处置 | 60元/KG | 1000KG/年 |
注:以上费用包含出车运费及人工费 |
3、付款方式:年服务期满经医院对工作量核对无误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日内支付服务费。
4、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按明细进行分项报价,应包括院内化学性废物(废液)处置、药物性废物处置、包装、人工、税金、设备使用、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技术响应: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8.商务响应表;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