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2023年第十一批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2023年第十一批
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医疗设备一批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YA1-2023-011-2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2023年第十一批(第二次)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原则和程序:根据综合评分情况,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采取抽签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一)产品明细及限价见下表,具体功能参数详见附件
包件号 | 包内序号 | 品目分类 | 产品名称 | 国产/进口 | 采购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
1 | 1-1 |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胎心听筒 | 国产 | 3 | 0.17 | 0.51 |
注:以上设备无需专用配套耗材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限: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到货,延迟到货则按成交总价的0.5%/天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医院。
2、验收要求:凡在国家计量检定、标准规程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及特种设备,中标供应商需对设备进行首次检定或校准,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机构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检测证书后,方可交付医院。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未经检测合格的设备医院将不予接收。
3、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至少提供2年及以上质保(全保)。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需将总货款的5%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待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证进行无息支付此笔费用。经安装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医院凭供应商开具的全额正规发票及验收单后1个月后3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货款。
6、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设备、配件、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与各接口连接费等所有费用。
7、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谈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并密封。(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5)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8)投标产品制造厂家资质。
2、技术部分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如适用);
(4)项目实施方案;
(5)技术/服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6)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
(7)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8)若涉及易损件,需提供由设备制造厂家盖章的详尽清单,清单将作为后续设备维护及维修时零配件的价格依据。同时提供三家及以上其他医院同类设备配套易损件的销售证明,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出库单、维护报告等。清单格式见附件。
3、其他部分:
(1)商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报价单(格式自拟;若项目不涉及资金,可不提供);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四)谈价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最终确认表(详见附件:院内采购项目最终确认表)并现场递交(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五)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2023年第十一批(第二次)参数要求.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