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污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站排污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污水处理站排污检测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C-2023-045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排污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8.5万元/年,一采一年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内容须包括本项目所需检测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检测项目、点位、频次见附件1《污水处理站检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排污许可证的检测内容、时间、频次进行检测,检测各项数据达到环保规定限值,方可出具检测报告(出具报告时间在次月10号以前)。当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或者超标,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医院进行整改,待医院整改完毕后,供应商再次安排检测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检测,直至检测数据达到环保规定限值,并出具环保认可的检测报告。
2、供应商每次到达现场检测需提前通知医院相关部门,检测结束后做好检测台账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台账记录双方各持一份。
3、检测时间为工作日。每周检测时间为星期五;每月检测时间为月底;每季度检测时间为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年度检测时间为年末最后一个月月底。
4、按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如要求增加检测内容,不另收取费用。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医院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及台账记录在30日内支付服务费。
3、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报价应为包干价,包含以上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人工费、检测设备耗材、差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8.服务方案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污检测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xlsx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污检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