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科研项目检测分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科研项目检测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科研项目检测分析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C-2023-094-2
项目名称:科研项目检测分析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19万元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科研课题:(1)肠道微生物对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疗效的影响及机制研究;(2)阿克曼氏菌预测非小细胞肺癌小鼠对免疫检测点抑制剂抗肿瘤作用的机制研究;(3)非小细胞肺癌小鼠对榄香烯协同免疫检测点抑制剂抗肿瘤作用的机制探索。
2、供应商需构建无菌肺癌小鼠模型,取建模成功的小鼠,收集小鼠的新鲜血液及组织,进行检测分析,包括Western Bolt检测、Elisa检测、细胞流式检测、病理学检测、宏基因分析等,探索阿克曼氏菌在肺癌小鼠模型对免疫检测点抑制剂的疗效,并通过分析模型小鼠的肿瘤大小、成活率、免疫微环境改变等,进一步揭示肠道微生物的抗癌或促癌作用,以及与免疫治疗的机制。
(二)服务要求
1、课题(1)需要完成细胞流式检测、病理学检测、宏基因分析;课题(2)需要完成Western Bolt检测、Elisa检测、以及细胞流式检测;课题(3)需要完成细胞流式检测;技术参数见附件1,检测项目明细见附件2
2、设备要求:实验室具备但不限于超微透射电镜、激光共聚焦扫描仪等大型设备;具备但不限于荧光定量 PCR 仪、电泳仪、凝胶图像分析仪、实时定量 PCR 仪、全自动酶标仪、低温冰箱、低温超速离心机、倒置荧光显微镜、自动酶标检测仪、电子显微镜观察、超声破碎仪、荧光显微镜、流式细胞仪等常规检测仪器;提供但不限于病理切片制作、蛋白免疫印迹检测、Elisa检测、分子生物学检测、细胞生物学检测、基因测序、核酸蛋白定量分析、高效液相色谱分析等检测服务。
3、服务团队(以下均需提供人员名单、资质证明材料):
(1)专业团队不得少于50人;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
(3)有相关实验人员对接;
(4)检测机构应具备不少于1人的中国兽医病理学家;
(5)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技术证件;
(6)有专业的数据处理人员,
(7)数据处理人员有一定科研能力。
4、质量要求: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质控体系,提供数据准确率不得低于行业规定范围。
5、供应商具备自有动物房,且动物房具有屏障系统,
6、供应商具备自有实验室,且实验室在成都本地,便于科研课题团队在进行动物实验过程中,课题主研人及团队可随时到实验室进行项目跟进和记录。
7、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对检验服务的检测内容及数据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未经责任人允许的情况下用作其他用途。(实质性要求)
8、样品的存储、转运、检测及销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实质性要求)
9、供应商须对所检测项目的真实性准确率负责,如因检测报告不属实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等责任,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医院不为此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完成成果及时限要求:供应商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及数据分析,根据课题负责人的要求开展分析和提供分析结果。经课题组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分析资料的纸字版和电子版以及原始数据。
2、提供不少于3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提供承诺函)
3、最高限价:19万元,单项最高限价见附件2
4、报价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分项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报价应包含以上项目要求涉及到的设备、试剂耗材、检测、人工、税等所有费用。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医院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本课题结束经课题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以实际检测数量和检测报告据实结算,医院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6、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择期安排,另行通知,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谈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并密封。(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5)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2、技术部分
(1)技术/服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项目实施方案;
3、其他部分:
(1)商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报价单(格式自拟;若项目不涉及资金,可不提供);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四)谈价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最终确认表(详见附件:院内采购项目最终确认表)并现场递交(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五)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科研项目检测分析服务项目技术参数.docx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科研项目检测分析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xlsx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科研项目检测分析服务项目检测明细及单项最高限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