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心供氧汇流排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中心供氧汇流排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中心供氧汇流排系统改造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C-2024-024-2
项目名称:中心供氧汇流排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99360元(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99360元,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本项目有两次报价:投标文件首次报价和比选现场最终报价,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且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实质性要求)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原则和程序:根据综合评分情况,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采取抽签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我院根据相关要求储备备用氧源,计划现有中心供氧液氧站旁边建中心供氧汇流排系统,接入医院氧气供应系统。
本项目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踏勘签到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9:20;签到地点:西区8号楼后侧中心供氧液氧站;踏勘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30;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13032831391;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地点,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已报名但未参与踏勘的供应商视同为已了解项目具体要求,如因供应商未踏勘现场所引起的不利因素以及相关安全责任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前期已经签到并踏勘过的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再次踏勘。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平面布置图见附件(实质性要求)
2、文明安装,安全安装,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措施,保障安装现场人员安全,
3、安装现场要求:并入作业需提前与管理科室沟通安装时间、安装流程等,制定好相应应急处理方案。如造成任何事故由安装方负责。
4、中心供氧汇流排系统需满足《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 -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安装完成后需按要求制作张贴空瓶、满瓶、制度、风险警示标志标牌。
6、至少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对医院操作人员进行2次现场培训。
7、至少安排3人参与现场安装作业,并且具备医用气体供应系统安装经验(提供佐证材料)。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完成时限: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后,接到通知24小时到场安装,10个自然日内完工。安装后由供应商负责现场整理清洁。
2、验收:安装结束后由供应商、采购人共同验收确认后,签署项目完工确认单后投入使用。
3、质保期: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
4、付款方式: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99360元。
5、报价要求:本项目按分项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材料、辅材、人工、夜间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6、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文件格式见附件)
1、报名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择期安排,另行通知,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谈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并密封。(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2、技术部分
(1)技术/服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项目实施方案;
3、其他部分:
(1)商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首次报价单(格式自拟;若项目不涉及资金,可不提供);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四)谈价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最终报价填写最终确认表(详见附件:院内采购项目最终确认表)并现场递交(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五)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报名文件—.........单位.doc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心供氧汇流排系统改造项目综合评分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