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书籍一批采购公告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书籍一批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采购书籍一批,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A0-2024-002
项目名称:书籍一批
项目预算:103275元(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03275元,单价最高限价见产品清单,本项目有两次报价:投标文件首次报价和比选现场最终报价,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且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实质性要求)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包件号 | 包内序号 | 产品 名称 | 参数 | 采购 数量(本)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总价最高限价 (元) |
1 | 1-1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普及本) | 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 | 900 | 32 | 28800 |
1-2 | 《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编》 | 中央文献出版社 | 900 | 47 | 42300 | |
1-3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23年8月) | 900 | 26 | 23400 | |
1-4 | 《党支部工作实用图解》 | 人民出版社 | 75 | 39 | 2925 | |
1-5 |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与创新实务》 | 人民出版社 | 75 | 39 | 2925 | |
1-6 | 《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工作实用手册本》 | 人民出版社 | 75 | 39 | 2925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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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75 |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到货时间:接到医院通知后5日内送货到医院指定地点。
2、验收标准:书籍正版、无破损、字迹清晰、页面干净。若出现盗版、破损、倒装、装订错页、缺页、残页、污损,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提供承诺函)
3、付款方式:据实结算,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医院凭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付款。
4、报价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分项报价,报价包含货物、税费、运输等所有费用。
5、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择期安排,另行通知,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谈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并密封。(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5)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2、技术部分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服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如涉及)
3、其他部分:
(1)商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首次报价单(格式自拟;若项目不涉及资金,可不提供);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四)谈价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最终报价填写最终确认表(详见附件:院内采购项目最终确认表)并现场递交(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五)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