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后勤材料2024年第二批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后勤材料2024年第二批
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后勤材料2024年第二批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A2-2024-002-2
项目名称:后勤材料2024年第二批(第二次)
项目预算:12.5万元,据实结算,年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2.5万元,本项目有两次报价:投标文件首次报价和比选现场最终报价,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且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实质性要求)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原则和程序:根据现场谈价情况,评标结果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采取抽签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项目要求:
(一)产品明细及限价见下表
包件号 | 产品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年预计采购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总价最高限价 (元) |
1 | 文件袋 | 1.定制 2.材质:PE 3.尺寸:约34cm*24.5cm; 4.厚度:≥18s; 5.带拉链; 6.参考样式见附件,图案定制,版面会实时调整. 7.用于入院中心入院病人收纳资料 | 个 | 50000 | 2.5 | 125000 |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期限:一年
2、交货要求:按需分批供应,供应商收到单次订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
3、报价说明:
(1)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定制费、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
(2)预计年采购数量和按此计算的年采购金额仅作为比选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付款方式:经医院验收合格后,按月据实结算,次月医院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在3-6个月内付款。
5、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择期安排,另行通知,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谈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并密封。(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5)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2、技术部分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服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如涉及)
3、其他部分:
(1)商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首次报价单(格式自拟;若项目不涉及资金,可不提供);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四)谈价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最终报价填写最终确认表(详见附件:院内采购项目最终确认表)并现场递交(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五)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