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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本文来源:医学工程部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A1-2024-002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

项目预算:12.9万元(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2.9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见产品清单。本项目有两次报价:投标文件首次报价和比选现场最终报价,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且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实质性要求)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原则和程序:根据综合评分情况,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采取抽签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项目要求:

(一)产品清单见下表,技术参数见附件

包件号

包内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采购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1

1-1

COD在线监测仪

1

5

5


1-2

氨氮在线监测仪

1

5

5


1-3

余氯在线监测仪

1

1.2

1.2


1-4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1

1

1


1-5

PH在线监测仪

1

0.7

0.7


小计

12.9

技术标准(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1)符合四川动态管控要求;

(2)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代替 HJ_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代替 HJ_T 355-2007)》;《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代替HJ_T 377-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代替 HJ_T 353-2007)》;符合《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代替 HJ_T 101-2003)》。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到货时间及验收标准:接到通知后7日内送达至指定地点,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完成后,一周内对设备进行比对校验和计量检定,并出具比对报告和出具第三方计量检定证书。

2、质保期:至少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间,如遇设备需要维修,供应商在接到医院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对设备进行维修;如设备维修时间超过3天,供应商应提供备用设备,并保证备用设备正常运行、联网和上传数据。

(2)提供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设备的培训,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3、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并取得第三方计量检定证书后,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医院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合同总额的5%。                                

4、报价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分项报价,应包含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第三方计量检定费用、培训费、与各类接口打通连接费等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05141050@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28-82782640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择期安排,另行通知,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谈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并密封。(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5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2、技术部分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服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3、其他部分:

(1)商务应答表(逐条响应,格式自拟);

2首次报价单(格式自拟;若项目不涉及资金,可不提供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谈价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最终报价填写最终确认表(详见附件:院内采购项目最终确认表)并现场递交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五)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项目综合评分标准.xlsx

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技术参数.xlsx

投标承诺函.docx

院内采购项目最终确认表.docx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内比选采购项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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