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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发布时间:2016-09-13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落实为继续加强院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局党组《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卫办发[2005]148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5]45号文)、《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成卫党组[2006]57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我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院务公开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内部重要管理事物和对外社会服务事务,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和社会公开。

第三条  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院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单位职工民主监督,促进我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医疗卫生单位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十一五”期间,我院院务公开要与成都市卫生政务公开的目标和进程相协调,使院务公开成为我院的一项基本制度,规范运行,持久开展,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实现人民群众和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以人民群众和职工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深入实施院务公开,2008年在完善一级院务公开的基础上,实现二、三级院务公开。

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与程序

第四条  院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さ纳桃得孛芎透鋈艘揭酝獾脑何?,原则上都应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服务信息

⑴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⑵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⑶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生、护士安排。

⑷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⑸医院服务区域、职能科室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服务流程和服务指南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价格查询服务。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⑴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⑵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⑶接受社会监督,优质、诚信服务承诺事项

⑷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4、向患者服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医院通过电子显示屏、费用查询机、费用查询服务等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请况,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明细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3)为患者提供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5、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6、公安部、市公安局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

7、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向医院内部职工公开的院务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⑴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与工作总结及其完成情况。

⑵医院改制、撤并等重大改革以及事关医院生存、发展与改革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情况。

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工作状况(包括医院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3)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的决策、招投标、资金的投入等情况和重大工程建设修缮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及工程施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等情况。

⑷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和大型设备、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大宗物品采购的方案、购置情况。

⑸社会化服务项目情况。

⑹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

⑴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⑵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⑶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命、选聘情况。

⑷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⑸人才培养、引进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方案及执行情况,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⑹劳动、安全、卫生?;ご胧┞涫登榭黾肮嬲轮贫戎葱星榭觥?/p>

⑺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和职工“四金”缴纳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情况;

⑶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或离任审计的结果。

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需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院务公开的形式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根据医院情况和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实行院务公开。

(一)对社会办事公开采用以下形式:

1、在门诊、住院部、办公区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公告栏。

2、编印、发放医院就医指南、便民手册、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

4、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星期三下午);在门诊、住院部、办公区设立投诉信箱、咨询和举报电话等。

5、通过医院局域网和医院网站公开医疗服务信息。

(二)对院内公开主要采取的形式

1、以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临时突发性工作,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要求,采用以下公开形式及时公开。

⑴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⑵党政工联席会议;

⑶院办公会、院情发布会、职工座谈会、职工代表恳谈会及民主党派及党外人事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4)院务公开栏、宣传橱窗;

(5)内部简报、公告、通报、通知、宣传资料和医院网站等;

第六条  院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院务公开目录,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院务公开的内容,按《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程序进行公开。

(三)通过其他形式进行院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发布并及时更新。

(四)每次公开的内容要有记载,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做好文书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医院成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曾卫平 刘益民   副组长:成蕊   成员:王嘉喜、郑光全、熊江丽、刘其芬、陈军、汪树林)。

建立由院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的工作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建立由纪委、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成蕊  成员:郑光全、陈军、汪树林、余华、周世明、王梦桥、邓琼娣)并按照医院《职代会条例》实施院务公开评议和审议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责任

第九条  院务公开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书记负领导职责,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纪委、工会主要领导负监督责任,办公室、党办、人事、检察、审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人。

第十条  医院行政作为院务公开的主体,要把院务公开的要求纳入其工作职责范围,建立责任人职责和工作责任制。

第十一条 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研究部署,推进和指导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制定院务公开实施意见,审定院务公开事项,协调和研究决定有关问题,组织检查考核,开展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建立定期将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制度。负责对院务公开方案的可行性、内容的真实性、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审议,并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  职代表会闭会期间,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实施监督,组织职工代表对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负责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  院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一)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究,纳入工作目标,主要行政领导重视,纳入管理制度中,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及时研究处理职工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反馈意见。

(二)有院务公开制度,有具体落实措施,有台帐可查。

(三)每年按时召开职代会,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他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真实、及时。

(四)已公开的内容占应公开项目的85%以上。

(五)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工作,应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梢栽谟腥种陨现按嵴酱聿渭拥模甓龋┛己似酪榛嵘辖?,结果报市卫生局及单位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特殊情况下,职代会可以再次组织评议。

(六)推进院务公开,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单位的稳定和改革发展,单位综合效益提高,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未发生突发性事件。

(七) 院务公开工作职工代表大会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单位抽查满意率达85%以上,全体职工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

第六章  表彰与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每年一月定期召开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总结表彰会,表彰和奖励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先进工会小组和科室。

第十六条  院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创先评优的一个重要依据。要切实做到重大决策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不得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应向职工公开,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领导干部,其上级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单位领导违反职代会决议和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单位和社会稳定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按照《成都市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实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成厂公发[2005]3号文)规定,实行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院务公开工作领导不力的,对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责任,或在院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医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行。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共成都市卫生局党组织关于印发

《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中共成都市卫生局党组关于《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院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于2007年2月28日前上报成都市卫生局。

中共成都市卫生局党组

2006年12月13日

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卫办发[2005]148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5]45号文)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单位民主科学管理,一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院务公开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内部重要管理事物和对外社会服务事务,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社会公开。

第三条  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院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构件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单位职工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诚心行医,构件和谐单位、和谐医患关系,提高预料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医疗卫生单位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一五”期间,院务公开与卫生政务公开的目标和进程相协调,使院务公开成为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规范运行,持久开展,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实现人民群众和职工的知青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以人民群众和职工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深入实施院务公开,2008年在完善一级院务公开的基础上,实现二、三级院务公开。

第二章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与程序

第四条  院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さ纳桃得孛芎透鋈艘揭酝獾脑何瘢蛏嫌τ韫⒆龅秸咭谰莨?、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1、单位服务信息

⑴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⑵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⑶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生、护士安排。

⑷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⑸单位服务区域、职能科室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服务流程和服务指南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价格查询服务。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⑴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⑵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⑶接受社会监督,优质、诚信服务承诺事项

⑷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4、向患者服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请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明细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3)为患者提供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5、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6、公安部、市公安局关于维护毅力哦啊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

7、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院务主要内容

1、单位重大决策事项

⑴单位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与工作总结及其完成情况。

⑵单位改制、撤并等重大改革以及事关单位生存、发展与改革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情况。

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单位运营管理情况

(1)单位工作状况(如:医院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3)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的决策、招投标、资金的投入等情况和重大工程建设修缮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及工程施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等情况。

⑷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和大型设备、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大宗物品采购的方案、购置情况。

⑸社会化服务项目情况。

⑹接受社会及公民捐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

⑴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⑵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⑶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命、选聘情况。

⑷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⑸人才培养、引进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方案及执行情况。

⑹劳动、安全、卫生?;ご胧┞涫登榭黾肮嬲轮贫戎葱星榭?。

⑺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和职工“四金”缴纳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情况;

⑶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或离任审计的结果。

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需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院务公开的形式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可根据自身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实行院务公开。

(一)对社会办事公开可选择以下形式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开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2、编印、发放就医指南、便民手册、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

4、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投诉信箱、咨询和举报电话等。

5、通过局域网址、非商业性网战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医疗服务信息。

(二)对院内公开主要采取的形式

1、院务公开应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2、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临时突发性工作,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要求,可采用以下公开形式及时公开。

⑴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⑵党政工联席会议;

⑶院办公会议、院请发布会、职工座谈会、职工代表恳谈会及民主党派及党外人事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4)院务公开栏、宣传橱窗;

(5)内部简报、公告、通报、通知、宣传资料和信息网络等;

(6)其他。

第六条  院务公开的程序

(一)二级以上医院应制定院务公开目录,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事务公开目录或事务公开的计划和安排,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院务公开的内容,按《成都市医疗卫生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程序进行公开。

(四)通过其他形式进行院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书书面材料,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发布并及时更新。

(五)每次公开的内容要有记载,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做好文书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各单位要成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的工作小组?(或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建立由纪委、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实施院务公开审议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责任

第九条  院务公开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总支、支部)足要领导人负责责任,行政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负责人,纪委、工会主要领导负监督责任,办公室、党办、人事、检察、审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人。

第十条  卫生事业单位行政是院务公开的主体,要把院务公开的要求纳入其工作职责范围,建立责任人职责和工作责任制。

第十一条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研究部署,推进和指导本单位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制定院务公开实施医院,审定院务公开事项,协调和研究决定有关问题,组织检查考核,开展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建立定期将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制度。负责对院务公开方案的可行性、内容的真实性、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审议,并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实施监督,组织职工代表度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满意测评,并负责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院务公开情况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五条  院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支部)定期研究,纳入管理制度中,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及时研究处理职工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反馈意见。

(二)有院务公开制度,有具体落实措施,有台帐可查。

(三)每年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他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真实、及时。

(四)以公开的内容占应公开的项目的85%以上。

(五)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工作,应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梢栽谟腥种陨现肮ぃù恚┐蠡嵴酱聿渭拥模甓龋┛己似酪榛峤校峁ㄊ形郎旨暗ノ辉何窆斓夹∽楸赴?。特殊情况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再次组织评议。

(六)推进院务公开,,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单位的稳定和高歌发展,单位综合效益提高,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未发生突发性事件。

(七)院务公开工作职责代表大会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单位抽查满意率达85%以上,全体职工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

第六章表彰与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院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人民群众欢迎的好的做发。表彰和奖励院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

第十七条  院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创先评优的一个重要依据。要切实做到重大决策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不得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应向职工公开,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多数职工不拥护的领导干部,其上级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单位领导违反职代会决议和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单位和社会稳定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按照《成都市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实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成厂公发[2005]3号文规定,实行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院务公开工作领导不力的,对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责任,或在院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卫生局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和二级部门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和相关事项。各区(市)县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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