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第一批社会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同时符合下述三大方面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符合《2024年第一批社会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中本人应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岗位要求。
(三)应聘考生如是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境)外应聘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认证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4年5月9日-5月16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1日-5月16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社会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电脑版报名程序如下)
医院官网→诚聘英才→招聘系统(网址链接:http://mk.cd5120.com:8085/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社会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公开报名
应聘者请在该招聘岗位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招聘系统个人简历的填报及应聘岗位申请。逾期提交的简历不予处理,不接受纸质版简历投递。
(二)资格审查
根据医院招聘工作安排,对报名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具体资格审查方式、时间、要求等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诚聘英才-招聘公告版块)予以公告。
(三)笔试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核通过可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诚聘英才-招聘公告版块)予以公告。
笔试不指定详细参考书籍,笔试考试范围将于资格审查环节挂网告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至少达到2:1的比例;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须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且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顺序以岗位序列确定,同一岗位序列考生面试顺序采取面试前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递补面试时间自首次面试之后的7个工作日确定(因医院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将另行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诚聘英才-招聘公告版块)予以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2.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形式由医院自行制定,最终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程序须对外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挂网公布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依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若因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进入体检人员无法按时来院体检者,可在当地三甲医院完成体检,体检环节如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挂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特别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及条件进行报名,特别是本人专业、学历、职称等必要信息须与招聘条件一致(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工作经验/岗位培训合格证/发表文章等要求的需在系统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生请上传最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未按要求真实、完整、正确、规范填写应聘信息或上传证明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无效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应聘条件或所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若因医院其他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因素,相关工作作出调整,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发生变化,将通过我院官网发布公告,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官网公告。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环节,则责任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收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消息提醒后,请务必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下一招聘环节,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各阶段结果会同步在医院招聘系统的招聘公告中进行公布。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过程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纪检监察室 028-82749755
六、其他
联系电话:028-82722300
联系人:土老师
招聘邮箱:1316664124@qq.com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5月8日
附件(岗位表)
2024年第一批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岗位必备要求 | ||||
1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1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 | 1.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不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3.博士研究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均可报名。 |
2 | 消化内科医师 | 1 | 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3 | 肿瘤科医师 | 2 | 肿瘤学、放射肿瘤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4 | 1 | 内科学(内分泌方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5 | 肾病内科医师 | 2 | 内科学(肾病方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6 |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 1 | 内科学(感染或肝病方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7 | 普通外科医师 | 1 | 外科学(胃肠疝方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8 | 骨科医师 | 2 | 外科学(骨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9 | 眼科医师 | 2 | 眼科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0 | 儿科医师 | 1 | 儿科学(儿童心血管方向、儿童神经方向)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1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2 | 疼痛医学科医师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3 | 皮肤病与性病科医师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4 | 麻醉手术中心医师 | 3 | 麻醉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5 | 病理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主治及以上 | 1.年龄要求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6 | 超声医学科医师 | 1 | 影像医学及核医学、超声医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7 | 放射科医师 | 2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8 | 康复医学科技师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等康复类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技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
19 | 眼科技师 | 2 | 眼视光学 | 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技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4年应届生毕业生可不受职称资格证书限制。 | |
20 | 病理科技师 | 2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技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21 | 放射科技师 | 2 | 医学影像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技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22 | 临床营养科技师 | 1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医学营养 | 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技师及以上 |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23 | 护士 | 9 | 护理、护理学、涉外护理 | 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护士及以上 | 具有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具有三级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 1.2024届规培毕业人员可暂不提供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硕士研究生不受本次招聘职称和岗位要求限制。 |
24 | 儿科护士 | 6 | 护理、护理学、涉外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护士及以上 | 具有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具有三级医院儿科护理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 |
25 | 财务部干事 | 1 | 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 | 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初级及以上 | 1.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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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医学工程部干事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一级学科)、土木类(一级学科)下设专业 | 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中级及以上 | 1.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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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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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设置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知识库下设的专业及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未包含自设专业、交叉学科等特殊专业,具体以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