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印发《职工诉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我院《职工诉求管理办法》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修订后,经院长会、三重一大会、职代会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引导职工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通过规范的渠道逐级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职工诉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医院人文关怀和职工权益保障,规范职工诉求工作,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及时有效的解决职工困难,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谐工作关系,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诉求人应为医院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第三条 职工反映诉求应逐级反映,实事求是。
第四条 职工诉求工作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职工诉求事项,要在医院工作职责范围之内。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六条 医院设立职工诉求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职工诉求的受理、确认、转办、跟踪、督办、反馈、定期汇报等各项工作。
成员由工会、党办、人事、团委、院办、医务、护理等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诉求办公室联络员。
第三章 诉求方式和渠道
第七条 职工可以采取当面反映、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映个人诉求。
第八条 诉求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到医院职工诉求办公室办理:
(一) 向所在科室(部门)的主任、护士长、联系岗、包片领导反映诉求,由其将诉求反映给职工诉求办公室。
(二) 向医院职工诉求办公室直接反映诉求。
(三) 通过院长信箱直接反映诉求。
(四) 向诉求事项涉及的医院管理部门直接反映。
(五) 向诉求事项涉及的分管院领导直接反映。
(六) 向院长、书记或纪委书记直接反映。
医院解决不了或应由上级解决的职工诉求,由诉求办公室整理后向上级部门反映,对于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职工重大诉求要即时反映。
第四章 申请和接待
第九条 职工通过正当方式和规范渠道反映个人诉求,提倡实名,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并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诉求办公室收到职工诉求反映后,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紧急或对个人、医院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3日内确认。
第十一条 诉求办公室按照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原则,对确认后的职工诉求予以受理并及时告知诉求人。
第十二条 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需遵守如下规定:
(一) 文明接待,尊重诉求人的人格,不刁难和歧视诉求人;
(二) 按照诉求工作程序处理诉求事项,不扣压诉求材料,不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三)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不接受诉求人请客送礼,不收受贿赂;
(四) 遵守保密制度,不扩散诉求人的隐私和要求保密的其他内容;
(五) 对诉求人相关诉求事项办理结果的查询,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
(六) 健全诉求档案,妥善保管诉求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 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处理诉求事项时,与诉求人或者诉求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回避,由诉求办公室负责人决定;诉求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的回避,由医院领导决定。
第五章 受理与办理
第十四条 受理和办理职工诉求事项,遵循议事原则,按照“统一受理、集中议事,责任归口、跟踪督办、受理反馈、定期汇报”的工作机制运行。
第十五条 职工诉求办公室受理范围:
(一) 对医院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 对本职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 需要医院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
(四) 对医院所属各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政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 医院有关事项的办理或审批程序,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各项制度等的咨询;
(六) 医院职工合法利益受损;
(七) 医院公共设施受损、环境被污染、有不安全因素等,影响职工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
(八) 改善职工生活、文化、学习、休息条件、为职工谋求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九) 劳动?;?、生活福利、工资待遇等属于《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保障法》?;し段诘氖孪?。
第十六条 职工诉求办公室不受理范围: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诉求;
(二) 损害医院及广大职工利益,与医院规章制度发生冲突的诉求;
(三)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
(四)诉求人不能保证诉求内容真实性,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的诉求;
(五)以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或逃避问题和责任为目的诉求;
(六)各种恶意攻击性诉求事件;
(七)内容涉密暂不能公开的诉求;
(八)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
第十七条 职工诉求事项受理:
(一)职工诉求办公室根据受理的诉求事项,在诉求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同时要与诉求人确认诉求内容的准确性,做到当日受理、即时记录、现场确认。
(二)诉求办公室对所受理的诉求事项,经确认后进行办理,须进行分类。
(三)按规定填写《职工诉求记录》,并告知诉求人事项受理情况;不属于职工诉求办公室受理的事项,即时告知诉求人。
第十八条 诉求事项办理:
(一) 由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专用记录本上,对诉求受理时间、诉求人信息、联系方式、诉求内容、诉求分类等进行详实记录,并告知诉求事项办理终结预计时间。
(二) 诉求信息确认后,职工诉求办公室应在3日内,将诉求事项汇报分管领导,并填写《职工诉求电子记录》。
(三) 职工诉求办公室针对诉求内容,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针对职工诉求事项进行议事,做出会议决定。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诉求事项,按责任归口办理,提出明确意见或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四)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议事后的决定,应及时办理诉求事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或解决措施以书面形式返回医院职工诉求办公室。
(五) 对于无法达成处理意见、涉及医院重大问题的诉求,由职工诉求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报请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九条 一般诉求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告知诉求人。情况复杂无法按时办结的,职工诉求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可申请延时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和备案工作。无法按时办结的,诉求办公室要定期跟踪,督促和监督承办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结,同时应告知诉求人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 诉求事项办结后,职工诉求办公室做好归档工作。
第六章 跟踪与督办
第二十一条 超时未办结的诉求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书面无法办结的原因材料,由职工诉求办公室上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二十二条 职工诉求办公室跟踪和督办诉求事项全过程,督办人带领1—2名职工代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并通过职工代表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通报职工诉求事项办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承办诉求事项的部门或个人不按规定办理的,职工诉求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第七章 反馈与回复
第二十四条 诉求事项办结后,职工诉求办公室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当面、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将办理结果反馈诉求人。
第二十五条 对于特殊诉求事项,涉及到社会其他层面、其他单位或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或短时期内无法解决的诉求,要详细向诉求人做好说明及解释工作。
第八章 定期汇报
第二十六条 职工诉求办公室定期向医院汇报工作情况,内容包括:诉求事项受理内容、诉求办理意见、职能部门解决措施、督办跟踪情况、事件结果反馈等,并请医院领导对职工诉求办理情况进行审阅签字。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医院提倡职工依法依规,客观真实的以正当方式,按规范渠道,逐级反映个人或部门诉求;坚决反对为了达到个人或部门不正当目的,获取不正当利益,不顾医院荣誉和集体利益,不顾客观事实,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造谣诽谤,采取不当方式越级反映,无理取闹等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造谣诽谤,采取不当方式越级反映,造成重大影响的当事人,严格按医院奖惩办法规定予以处罚,并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岗位聘用挂钩。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诉求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2?院领导电话、电子邮箱;
3、诉求办公室成员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 诉求办公室电话及邮箱
诉求办公室电话:82742652
邮箱:784272702@qq.com
附件:2 院领导电话及邮箱
雷建国(院长)电话:82744296
邮箱:2569987264@qq.com
张新强(党委书记)电话:82741359
邮箱:1195550361 @qq.com
刘 炼(纪委书记)电话:82726333
邮箱:2902939697@qq.com
汪 俊(副院长)电话:882722721
邮箱:2270759758@qq.com
李卫东(副院长)电话:82748174
邮箱:416658518@qq.com
杨永学(副院长)电话:82741163
邮箱:yyxwJ@126.com
郭 强(副院长)电话:82748807
邮箱:527805218@qq.com
苑 侠(总会计师)电话:82744558
邮箱:594578487@qq.com
院长信箱: http://www.cd5120.com/plus/yuanzhang.php
附件:3 诉求办公室成员电话及邮箱
范 莉(工会)电话:82742652
邮箱:784272702@qq.com
黄宗秀(党办)电话:82742652
邮箱: 869669727@qq.com
贺 琳(人事科)电话:82722300
邮箱: 541325678@qq.com
周玉佳(团委)电话:82742652
邮箱: 877894213@qq.com
郑彦晞(院办)电话:82722252
邮箱: 848033825@qq.com
李 ?。ㄒ轿窨疲┑缁埃?2724302
邮箱: 417779380@qq.com
邓琼娣(护理部)电话:82726303
邮箱: 7048253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