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模 评 选
2016年度医院劳动模范评选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医院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五院工会字〔2016〕1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2日)
1. 在医院网站、院报院刊、医互通、视频培训,宣传实施方案及评先条件;院内悬挂两条宣传标语以及信息栏张贴海报,造出声势,让职工人人知晓。
2. 各科室根据实施方案布置推荐和摸底工作。
二、推荐上报阶段(3月13日-3月17日)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评选原则:以“民主、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确实符合标准的人选。
评选范围:截至2015年12月31日院龄满3年以上的所有在岗在册人员。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雷建国
副组长:张新强
成 员:刘炼 李卫东 杨永学 汪俊 郭强 苑侠 刁其锋 熊江丽 唐红梅
(三)、评选方法
医院劳动模范由科室推荐的方式进行,被推荐的个人按照隶属关系,各科室根据人数的5%推荐候选人名额,对照《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里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认真摸底,收集事迹,召开会议推选出科室参评候选人名单,按要求时间前将《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劳动模范推荐表》及事迹材料(1000字)电子版及纸版上报到医院党群办办公室。
(四)、医院劳动模范推荐名额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原则上确定2016年度医院劳动模范:10人(按照全院职工人数的0.5%)。
(五)、名额分配
临床医生系列3名,临床护士系列3名,行政系列1名,后勤系列1名,医技系列1名,干部系列1名。
三、网上公示、投票、审批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1. 3月28日后,按照序列分类从各科室推荐的100名人员中审核后无误后在微信及医互通上进行分类投票筛选出20名初步候选人。请各科室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在微信及医互通上点击投票。
2. 4月上旬,评选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整个初步候选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选,确定10名候选人。公示后,报党政联席会审定批准。候选人确定后将在医院网站、微信、医互通、院刊院报上进行事迹宣传。
四、确定名单和表彰阶段(4月下旬或者5月上旬)
4月下旬经医院审批同意后,进行命名表彰。院工会做好《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劳动模范审批表》填写,建立医院劳模档案,联系制作奖章证书有关事宜,准备医院劳模表彰大会的会议材料。